名複: concertos concerti
協奏曲(義大利語:concerto,法語:concert,德語:Konzert),指一件(或數件)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,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。
十八世紀之後,協奏曲漸漸演變出三種形式:大協奏曲(concerto grosso,形式上是樂團小群組、大群組的競合),獨奏協奏曲(solo concerto,單人與樂團全體的互動),以及較為少見的樂隊協奏曲(ripieno concerto)。其中,獨奏協奏曲由於能夠充分展現獨奏樂器的特色,又不失合奏的壯麗,自十九世紀起脫穎而出,受到近、現代觀眾的喜愛。
從科列里、托列里、韋瓦第到巴赫,協奏曲的語法取得了長足的進展,並在莫扎特筆下達到高峰。特別是莫札特可觀的廿七首鋼琴協奏曲創作,使得協奏曲自此成為足以與交響曲、弦樂四重奏鼎足而立的重要作曲類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