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複: psychoses
精神病(psychosis,香港譯思覺失調)全稱精神病性症狀,是以不能區分真實與虛幻為特徵的一類嚴重精神症狀,主要出現在以思覺失調症為代表的精神病性障礙病程中。
根據世界衛生組織《國際疾病分類》第11版(ICD-11),精神病性症狀分為陽性症狀、陰性症狀、情緒憂鬱症狀、情緒躁狂症狀、精神運動症狀與認知症狀。陽性症狀包括妄想、幻覺(最常見的是幻聽)、思維紊亂、行為嚴重無序以及被動和控制的體驗;陰性症狀包括情感受限、遲鈍或平淡,失語或言語貧乏,意志缺乏,社交貧乏以及快感缺失。
通常引發此症狀的原因是精神疾病性障礙,最為嚴重的是思覺失調症,還有情感思覺失調症、躁鬱症、急性短暫性精神病性障礙、妄想性障礙、思覺失調人格障礙症、韋尼克-科爾薩科夫症候群等精神疾病,極少情況下嚴重憂鬱疾患也會引發症狀。除了精神疾病之外,心理創傷、睡眠不足、某些器質性疾病(如腦部腫瘤)、藥物副作用、以及藥物濫用(包括酒精、大麻、致幻劑和興奮劑等),甚至極低比例的產後憂鬱症也可導致此症狀。
如果急性症狀是由精神疾病直接引起的,則稱為原發性症狀;如果是由其他疾病或藥物引起的,則稱為繼發性症狀。通常認爲作爲神經遞質的多巴胺是重要原因。對精神健康狀況的診斷需要逐步排除各種潛在的成因,可以透過測試來檢查患者是否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、體內毒素或其他健康問題。
精神病性症狀的治療方式通常為心理治療、藥物治療和社會支持。在症狀的初期的治療效果最佳。藥物治療具有中等的效果。治療結果取決於症狀的根本原因。在美國,約有3%的人在一生中的某個階段會出現此症狀。至少早在公元前4世紀,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就描述過此症狀,在公元前1500年古埃及的埃伯斯莎草紙醫書中也對此有所描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