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釋
勞資合作(Labor-Management Cooperation),是一種勞動關係模式,建立在勞資雙方共同追求更大效益的目標上,經過合作努力所帶來的結果,雙方共用。勞資合作也是一種管理策略的選擇,主要目標在於提高組織的整體營運績效,使勞資雙方的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,促進勞資雙方致力於把本企業的“蛋糕”做大。當然,從雇主本身的角度看,“利潤最大化”仍然是其根本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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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徵
勞資合作具有以下特徵:
1、企業組織經營的整體責任屬於資方與勞方共同承擔。
2、勞資合作須借助員工參與才能實現。
3、勞資雙方將對抗的相對力量,轉化為組織的總力量。
4、勞資合作所帶來的成果應公平分享。
條件
勞資合作計畫能否順利推行以及能否獲得預期效果,取決於以下必要條件:
1、建立互助互信,具有榮辱與共的觀念,重視企業長期營運目標。
2、人性的相互尊重。
3、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。
4、利潤分享及符合國家勞動法律。
勞資合作是勞動關係的最高級形態。
勞資合作具有以下特徵:
1、企業組織經營的整體責任屬於資方與勞方共同承擔。
2、勞資合作須借助員工參與才能實現。
3、勞資雙方將對抗的相對力量,轉化為組織的總力量。
4、勞資合作所帶來的成果應公平分享。
條件
勞資合作計畫能否順利推行以及能否獲得預期效果,取決於以下必要條件:
1、建立互助互信,具有榮辱與共的觀念,重視企業長期營運目標。
2、人性的相互尊重。
3、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。
4、利潤分享及符合國家勞動法律。
勞資合作是勞動關係的最高級形態。
關係字
詞條貢獻者:
IES10A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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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:2013-08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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