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複: discos
disco
KK:[ˈdɪsko] DJ:[ˈdiskǝu]
迪斯可(英語:Disco),來自法文的discothèque,故1970年代初香港又譯「的士夠格」,原意指那些播放錄製好的跳舞音樂的舞廳,而後用來指一種源於美國黑人民間舞蹈和爵士舞,並在1970年代後風行世界(特別是歐洲)的舞曲。這種音樂的特徵,是混合了放克、爵士樂、搖滾樂以及拉丁美洲音樂的節奏特色。
迪斯可在1979年迪斯可毀滅之夜後在美國逐漸衰落,但在1980年代在以義大利為首的歐洲國家依舊流行,並逐漸傳播至印度、中東等地區,並融合當地加扎勒、肚皮舞等民間藝術。迪斯可最終對電子舞曲、浩室音樂、嘻哈、新浪潮、舞曲朋克和後迪斯可的發展產生了關鍵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