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mmonwealth傳統意義上指為促進共同利益而成立的政治群體,但該詞並無與中文一對一的對應翻譯,但可理解為廣義的「聯邦」。歷史上與共和主義(Republicanism)同義,可被用來指單一的共和國,因此在這種意義下譯為國家。現今可指稱一群主權國家的聯合體,例如「Commonwealth of Nations」翻譯為大英國協,「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」翻譯為獨立國家國協。美國有四個州的正式名稱為「Commonwealth」:肯塔基州、麻薩諸塞州、賓夕法尼亞州、維吉尼亞州,此時可翻譯為「州」或「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