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複: princesses
Princess,是英文「Prince」的陰性形式。在歐洲王室中,通常是授予君主女性家庭成員的爵位。類似的頭銜有西班牙、葡萄牙王室使用的Infanta(Infante的陰性形式)。
中文通常將prince譯作皇子或王子,更為貼切的翻譯是親王。而中文翻譯Princess時,通常不會翻譯為女親王或親王妃,而是根據對象的不同,翻譯成公主或王妃,如瑪格麗特公主和黛安娜王妃。另一種特別的翻譯是,如獲得這一爵位的人是君主的孫女,則按中國政治習俗翻譯為郡主。如媒體報道中,稱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孫女為比亞特麗斯郡主;香港紅十字會以雅麗珊郡主之名命名雅麗珊郡主學校。更為特殊的翻譯是,中文媒體將退位的荷蘭女王朱麗安娜(使用Princess頭銜)稱為王太后,而非東亞退位君主使用的太上王稱號。
君主後裔中,通常男性後代及其子女自出生仍可獲得Prince、Princess的頭銜。而女性後代如果不能繼承王位,那麼她的後代將不會獲得Prince、Princess的的頭銜。英國王室中,依照喬治五世在1917年頒布的規定,王儲長子的長子享有Prince頭銜,但如是女兒則不會享有Princess頭銜。2011年10月28日,英國修訂《1701年嗣位法令》後,從威廉王子的子女,享有平等的繼承權。2013年1月9日,伊莉莎白二世發布詔書宣布,威廉王子第一個孩子若是女性,她將獲得Princess頭銜。